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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违规企业作处理

2020-12-12 08:31:11来源:官方公布

近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处了解到,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违规企业作出处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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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升生产一致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切实保障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

★ 事件回顾: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在近期组织的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

(一)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新能源客车,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三)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对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问题的车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及《公告》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消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